
公告日期:2024-06-21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人”、“华源证券”)作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保力新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3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在内的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4,508,670股,发行价格为 1.7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99.1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 17,400,951.5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2,599,047.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 B2004 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1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 13,259.90
2 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合计 23,259.90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9,098.22 万元,尚未使用的
金额 4,580.80 万元(含利息净额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员工工资等日常生产经营,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将
于 2024 年 6 月 23 日前届满,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将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期限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并保证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稳定,公司拟再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首先,公司本次拟再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优先保证“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不受影响,目前该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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