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ST保力 公告编号:2024-068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
案》,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53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性质将由上市公司转变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退市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营,确保公司
经营的合规性、有效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其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条 具体内容 条 具体内容
文 文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第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一 一
条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必备条款》、《两网公司及退市
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
股,于 2010 年 9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
公司于2010年 8月12 日经中国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第 公司股票从深圳证券交易所终
三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 三 止上市并摘牌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
条 股,于 2010 年 9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 条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亦称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
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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