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瑞普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4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徐雷、刘爱玲、杨鶄,独立董事才学鹏、郭春林以通讯方式参会),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