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普生物”)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5.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7.1.2
和 7.1.3 条,及《公司章程》第 41 和 110 条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瑞普生物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984,67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99,993.1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979,522.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2,020,470.39 元。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889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 国际标准兽药制剂自动化工厂建设项目 29,959.73 19,900.00
2 天然植物提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0,863.58 15,000.00
3 华南生物大规模悬浮培养车间建设项目 19,170.50 16,000.00
4 超大规模全悬浮连续流细胞培养高效制备动物疫苗技 13,418.40 9,900.00
术项目
5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生物制品研究院二期项目 8,497.80 7,800.00
6 中岸生物改扩建项目 30,006.40 12,450.00
7 节余资金暂未明确改变后的募投项目注 - 11,492.05
8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39,660.00
合计 161,916.41 132,202.05
注: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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