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18:46:42 股吧网页版
瑞普生物: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99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李守军先生

董事:徐雷先生、刘爱玲女士、朱秀同先生、李睿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刘国柱先生

独立董事:董义春先生、王凯先生、李娅女士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李守军先生(主任委员)、徐雷先生、刘爱玲女士、刘国柱先生、董义春先生、王凯先生、李娅女士;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守军先生、李娅女士(主任委员)、董义春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守军先生、董义春先生(主任委员)、王凯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守军先生、王凯先生(主任委员)、李娅女士。

上述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徐雷先生

副总经理:刘爱玲女士、朱秀同先生

财务负责人:李改变女士

董事会秘书:谢刚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赵文宇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秘书谢刚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赵文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姓名:谢刚、赵文宇

联系电话:022-88958118

传真:022-88958118

电子邮箱:zqb@ringpu.com

联系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九道 1 号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董事会换届离任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独立董事才学鹏先生、郭春林先生及董事杨鶄先生不再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才学鹏先生、郭春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3%;杨鶄先生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才学鹏先生、郭春林先生及杨鶄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才学鹏先生、郭春林先生及杨鶄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周仲华先生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梁霏女士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继续担任公司财务经理;何新阳女士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继续担任公司供应商开发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霏女士、何新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仲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183,3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53%;周仲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