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天津瑞普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984,67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99,993.12 元,扣除各项发
行 费用(不含 税) 人 民币 13,979,522.73 元后,募集 资金净 额 为人 民币
1,322,020,470.39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889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9,827,954.5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840,485,793.39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515,816,377.79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22,020,470.39
减:累计项目支出 840,327,863.73
项目 金额(元)
加:利息收入 51,772,817.52
减:募投项目节余永久补流 17,482,736.50
减:其他支出 157,929.66
减:手续费支出 8,380.23
募集资金应结存金额 515,816,377.79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及管理。(1)专户设立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岸生物”)、天津瑞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天津瑞益瑞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空港经济区分公司及高科分公司已在商业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部分内容),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并由公司、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于 2021 年 11 月、12 月及 2025
年 10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设立、变更、销户暨签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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