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董义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特将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义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研究员。现任中国兽药协会秘书长。历任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药政处处长,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化药室主任、标准处处长、国际合作处处长、化药评审处处长、二级研究员、首席评审员。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现场/通
讯)出席 1 次,严格遵守会议相关规定,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等情形。本人始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主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交流,全面掌握公司战略规划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行业经验,审慎行使各项表决权,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与规范运作。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各项议案均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均(现场/通讯)出席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在职期间认真履行了各个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委员会名称 开会届次 交流、讨论事项
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 第六届第一次会议 1、《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 第六届第一次会议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及工作进度保持常态化沟通,协同推进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持续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与督导,重点关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制度执行有效性及风险管控落实情况,切实保障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助力公司规范治理与高质量发展。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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