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重点聚焦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建设、税务合规等关键事项,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制衡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特将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1 年 7 月出
生,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访问学者。本人自 2025 年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通讯)参加董事
会表决 8 次。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审慎履行职责。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重大事项时,主动与公司及相关部门保持充分沟通,全面查阅背景资料,深入研究议案内容,始终立足专业判断,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客观公正、审慎独立行使表决权,认真参与各项审议工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真实有效,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 4 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研读,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均(现场/通讯)出席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职期间认真履行了各个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如下:
委员会名称 开会届次 交流、讨论事项
审议通过:
1、《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第十二次 2、《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 年上半年审计部工作总结和三季度
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1、《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第十三次 2、《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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