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特将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 ESG 研究院副院长。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可持续发展系主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 ESG 研究院执行院长助理。本人自 2025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通讯)参加董事
会表决 1 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交流,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提出合理意见,以勤勉尽责、谨慎务实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公司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均(现场/通讯)出席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开会届次 交流、讨论事项
审议通过:
提名委员会 第六届第一次会议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同时,及时对接年审会计师,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就重要审计事项、关键审计程序、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密切跟进审计工作进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全力保障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职责,会前认真审议各项会议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日常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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