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0 17:56:02 股吧网页版
经纬辉开: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6-14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经理辞职情况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建波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陈建波先生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建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建波先生自 2024 年 2 月 2 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总经
理,任期 3 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977,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9%,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通过西藏青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6,781,7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陈建波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建波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周成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周成栋先生具备履行所任岗位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相关人员简历

周成栋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山大学理学学士,现任职中兴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安徽皖通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职于深港产学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嘉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周成栋先生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