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注册地为北京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菁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复核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魏亚宾女士,201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审计流程、审计风险及应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遵循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和专业能力。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了解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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