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洪民)
本人作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张洪民,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84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就职于山东省橡胶工业总公
司,历任生产技术部副经理、经理、工程师,其中 1985 年 10 月至 1987 年 5 月于
山东省垦利县垦利镇团委挂职;1999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历任行业协会秘书长、会长、党支部书记;2002 年 11 月至今任山东惠众橡胶技术开
发中心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青岛科技大学客座教授;2024 年 4 月至今任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本人已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申请辞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下属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本人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阳谷华泰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阳谷华泰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阳谷华泰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阳谷华泰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5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所有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除需回避表决外,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年度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则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充分了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不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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