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情况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按规定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其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1、公司统一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根据具体情况将“监事会”“监事”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等或删除相关表述。
2、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条款编号及援引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同时担
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新增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的组织与行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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