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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18:53:04 股吧网页版
ST亚光: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ST 亚光 公告编号:2026-035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本次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为后续可能启动的重整程序奠定基础,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部分借款未能如期偿还。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当前公司债务压力较大,管理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为解决债务问题、摆脱流动性困境,公司向沅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申请支持并指导公司进行庭外重组。近日,市政府成立了亚光科技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并成立亚光科技清算组,支持亚光科技依法依规开展庭外重组相关工作。庭外重组是在公司未进入司法破产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与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人等相关方自主协商,就债务清偿、债权调整、引入增量资金等事项达成一致安排,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行实施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时向管辖法院申请预重整或重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庭外重组辅助机构并支付费用;(2)基于庭外重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庭外重组期间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重组方案磋商等;(3)发布、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4)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接受、回复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或意见;(5)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向政府、法院、监管部门等汇报、说明情况;(6)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是为了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庭外重组期间,公司可能面临债权协商难度大、投资人招募不及预期等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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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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