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52,29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07,603,94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952,292股后的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705,651,652股×5元/10股=1,352,825,826.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352,825,826.00元/2,707,603,944股*10股
=4.996394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6394元/股。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2,707,445,47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809,392 股后的股本
2,706,636,08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353,318,043.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5 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新增股份数量158,465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已由2,707,445,479股变更为2,707,603,944股。
截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952,292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公司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后的股份数量2,705,651,652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352,825,826.00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52,292股后的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1.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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