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自 2026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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