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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2 18:22:42 股吧网页版
*ST聆达:公司章程(2026年3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3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6 年 3 月修订)

二〇二六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五章 董事会...... 22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30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1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35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5
第十章 修改章程......38
第十一章 附则......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大连易世达能源工
程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为 91210200782461759L。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于 2010 年 10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Lingda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 32B 号第 9 层 902、903 间,邮编:
11602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3,749,987.00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具体安排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
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于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不断谋求顾客、员工、股东
价值最大化,实现与社会效益的和谐共赢。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
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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