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敦力)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博导,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管理系副主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兼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院长。202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在任职
期间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列席股东 列席股
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召开次数 东会次
次数 事会会议 数
张敦力 9 8 1 0 否 3 3
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限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
事 应参加 亲自参加 应参加 亲自参加 应参加 亲自参加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张敦力 3 3 3 3 1 1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及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解股东关注的问题,提升公司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通过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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