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致同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
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致同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专项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所就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合规有效,其在 2025 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按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审计操作规范有序,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及时合规。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