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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19:00:11 股吧网页版
锐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9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 68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3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 18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6,893.21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7,281.44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684.46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3 家

2024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93.46 万元

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2 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致同意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管理情况

(一)质量管理水平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等。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三)信息安全管理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 年报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
五届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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