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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20:15:08 股吧网页版
锐奇股份:关于共同发起设立毅达汇奇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发起设立毅达汇奇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与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南京毅达汇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本合伙企业),并签署了《南京毅达汇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
购、不在基金中任职。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6 年 2 月 23 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二号楼 4 楼 B504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爱达汇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合伙人:西藏爱达汇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99%,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持股 1%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32972。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一) 基金名称:南京毅达汇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基金规模:3,030 万元,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扩大认缴出资总额。

(三)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 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五) 缴付出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将分两次在投资期内缴纳。每位合伙人应按照该
付款通知对本合伙企业缴付实缴出资。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合伙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类型

(万元) 比例

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30 0.99% 普通合伙人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00 99.01% 有限合伙人

总计 3,030 100.00%

(六) 存续期限: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 8 年,自本合伙企业之成立日起计算。

1、投资期为自本合伙企业成立日起算至成立日起算的第二周年日。为本合伙企业之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本合伙企业之投资期可延长一年。投资期的延长期视同投资期。

2、管理及退出期为投资期[包括投资期之延长期(若有)]结束后至存续期限届满的期间。
(七) 无再投资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约定所得之分配,不得用于再投资。但若在投资期[包括投资期之延长期(若有)]内且退出被投资企业时累积投资时间不超过二年的,管理人有权独立决定将投资本金用于再投资,收益部分按本协议规定进行分配。

(八) 管理费

1、投资期内收取实缴出资额的 1.5%。

2、管理及退出期不收取管理费。

(九) 投资决策

为保证合伙企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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