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杨波)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5年6月3日起任职至今。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人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资深法律专业人士的视角,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在法律事务、合规运作及风险控制的专业优势,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给予有效监督和指导,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任期内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波,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希腊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及合伙人。现任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外部委员。2025年6月3日至今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声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二、 2025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会4次,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会议前会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专业背景,对所有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与独立判断,并全数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职,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聘用董事和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提出意见。任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形成提名决议提交董事会。
2、审计委员会工作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任期内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主要内容包括:审议《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审阅2025年半年度及三季度财务报表、募集资金报告;检查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循环的专项审计工作。
对公司拟实施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涉及的17项具体议案进行了逐项审查。经核查,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相关监管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本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
2025年9月19日,参会推举产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进一步完善了独董履职机制。
2025年9月25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拟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涉及的17项具体议案进行了逐项审查与深入质询。本人认为:本次交易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基于上述判断,本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报告期,本人始终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高效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安排、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关注重点等与会计师进
(五)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积极到公司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检查内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检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等,2025年现场工作时间15天。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积极查阅“互动易”平台留言、业绩说明会记录,并通过董事会办公室了解投资者邮件及电话咨询中的热点问题,并就回复投资者的提问与相关人员沟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各类会议外,本人不定期到公司生产一线,实地了解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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