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专项培训情况报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技术”或“公司”)及相关人
员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1 号)。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锦富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邓伟、保荐代表人金翔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锦富技术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信息披露的内容及常见问题解答、典型案例分析等,
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针对锦富技术信息披露相关违规事项,对锦富技术进行了专项持续督导培训。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专项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邓伟 金 翔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