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5-055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黎伟涛先生召集,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通知,并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 7 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李海锋先生、杨林
武先生、陈辉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伟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
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的事项,资助期限 12 年,资金占用费年化 3.5%;同
意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5-056)。
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26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73,954,013 股(含本数),每股面
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6.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75,929,127.88 元(含本数)。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管专户,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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