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风能”、“公司”或“发行人”)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26 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 173,954,01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6.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5,929,127.8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69,259,802.1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验字〔2025〕2501349001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根据《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公司正在根据资金需求情况逐步使用募集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三) 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严格遵循安全性、流动性优先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经营稳健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2. 七天通知存款等保本型存款产品;
3. 其他经董事会批准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等用途,且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投资活动。
(四) 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 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涉及使用其他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 针对风险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按照董事会授权,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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