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提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独立运营能力,加强企业集团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公司拟对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以往审议通过的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有)同时失效。
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蓝岛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2. 对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扬州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八年。
3. 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投控”)及其下列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其中,向泰胜投控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向广东泰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向其他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公司合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4 亿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
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五年。泰胜投控下列下属全资子公司包括:
(1) 广东泰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能源”)
(2) 扬州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新能源”)
(3) 哈尔滨泰胜风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产业”)
(4) 哈尔滨泰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新能源”)
(5) 榆林泰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定边风电场”)
4. 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泰胜航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航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五年。
5. 对全资子公司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包头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6. 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哈密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7. 对全资子公司昌吉州泰胜风能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昌吉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8. 对全资子公司阿勒泰泰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阿勒泰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9. 对全资子公司若羌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若羌基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10.对控股子公司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胜嵩县风电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五年。
上述担保额度并不代表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实际使用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 担保额度预计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公 是否
保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 后担保总 司最近一期净 关联
方 例 负债率 额度 资产比例 担保
泰胜蓝岛基地 100% 61.4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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