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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7:06:29 股吧网页版
泰胜风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辉,于 2022 年 6 月至今任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辉,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曾任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盈科全国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目前兼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韶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
年 9 月至今兼任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252.SH)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 8 次,通过通讯的方式出席
8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所有议案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会、2 次临时股东会,我应出席会议 3 次、实
际出席 3 次,并签署了相关会议决议。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 年 2 月 28 日,本人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参与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7 日,本人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参与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12 日,本人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参与审议
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务,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5 年 1 月 24 日,本人参与并主持了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5 日,本人参与并主持了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12 日,本人参与并主持了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基于执业律师及仲裁员的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运作的合规性、法律风险防控及程序正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信息披露合规性监督。重点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程序合法性、内容完整性与边界适当性,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循《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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