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海锋,于2024年9月至今任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海锋,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讲师、副教授。2020 年 9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 年 2 月至今任电力工程系主任;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 8 次,通过现场的方式出席 1
次,通过通讯的方式出席 7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尽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所有议案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我应出席会议 3 次、
实际出席 3 次,并签署了相关会议决议。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 年 2 月 28 日,本人参与并主持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参
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7 日,本人参与并主持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参
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12 日,本人参与并主持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参
与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 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务,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025 年 2 月 24 日,本人参与并主持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2. 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发展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2025 年 4 月 17 日,本人参与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参
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的议案》。
3. 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务,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良好地履行了职务。
2025 年 3 月 17 日,本人参与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参与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6 日,本人参与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内部
审计部门关于 2024 年度的工作汇报,并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6 日,本人参与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参与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