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6-010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黎伟涛先生召集,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7 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黎伟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6-011)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6-011)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012)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年审会计师就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报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五、 审议通过《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报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六、 审议通过《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
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报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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