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曲建
本人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曲建: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后。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本人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本人不属于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亦不属于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本人不属于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因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积极关注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业务提出专业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事 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报告期内 次数 次数 报告期内 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曲建 6 6 0 0 2 2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杨小平、曲建、陈京琳,共计召开 5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意见进行仔细审阅,有效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刘祥、曲建、陈京琳,共计召开 1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审查,从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履职经验等方面严格把关,助力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升治理水平,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为杨小平、陈京琳、曲建,共计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为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和监督,对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发表意见,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3、行使独立董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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