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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2 20:10:41 股吧网页版
4-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原因及相关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申报稿)(深圳市英唐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2

4-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和
审计报告

序号 公司名称 页码

1 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

2 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9

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在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现公司位于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14号地块4栋1-6层生产车间(含屋顶楼梯等)。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销售代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本报告书共 91 页第7页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7“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5%以上且
的应收款项 金额大于 100.00 万元。

应收款项本年信用损失准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 5%以上且金
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额大于 100.00 万元。

本年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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