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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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30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及上海奥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如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1、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2W Legal PtyLtd(由其香港律师事务所张昭婷严兴凤律师事务所起草及签署法律意见书)、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提供境外法律服务;
3、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和备考财务报告的审阅机构;
4、聘请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有关资产评估的评估机构;
5、聘请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提供申报文件制作、底稿电子化服务。
公司聘请上述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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