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本章程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四月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3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 监事会...... 30
第一节 监事...... 30
第二节 监事会......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7
第一节 通知...... 37
第二节 公告......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0
第十二章 附 则...... 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发起方式设立,由建阳市青松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整体变更,并由全体原股东作为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公司于 2009 年 5 月31 日在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0007264402916。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31 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700 万股,于 2010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 GREEN PIN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长安路 515 号武夷悦酒店 2 幢 209 室,
邮政编码:354200。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6,580,886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16,580,886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自主创新为根本,坚持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的运营和经营,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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