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4 19:48:41 股吧网页版
华策影视: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6-053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五常港路 466 号华策中心 A 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联席董事长傅梅城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共 37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3,944,81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2.2369%(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账户的股票数量,下同)。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86,950,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994,5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71%。

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 5%)股份的股东。中小股东共 37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7,389,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8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00,962,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2%;
反对 2,7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0%;弃权19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07,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498%;反对 2,7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56%;弃权 19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47%。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600,93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18%;反对 2,7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0% ;弃权2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81,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979%;反对 2,7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56%;弃权 2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5%。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600,957,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54%;
反对 2,7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4%;弃权
18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02,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239%;反对 2,7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