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42:27 股吧网页版
大富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
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作为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职国际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等多项业务,并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会计师 1097 人。天职国际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 亿元。

在 30 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天职国际构建了“按专业分工设置部门、按地域布局设立分
所”,“人力资源、执业标准和利益分配完全统一”的高度集中型一体化管理模式。天职国际国内网络布局合理,除北京总部外,已在上海、深圳、广州、长沙等地设置了 26 家分支机构。天职国际构建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发布并实施了全所统一的《内部控制手册》,各分所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等方面实现了高度的一体化,符合国资委对央企审计机构的要求。

自 2003 年以来,天职国际接受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家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等及
其他部委、企业集团的委托,承办大型企业集团、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近500 家,目前共担任 30 余家中央企业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师。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职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计指引》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公司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专项审核。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