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履职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 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6年,博士学位,副教授 (长聘)。曾担任江西财经大学助理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现 任中央财经大学创新发展学院党委委员、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长聘)。长期从事风险管理、量化投资、金融科技与可持续金融等方面的研究, 已在中英文权威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担任多个国际知名 期刊的副主编和客座主编。近年来主持了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中财 青年科研创新团队项目以及2项横向课题,并参与了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部委课题以及1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课题研究。(二) 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和实践经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专业合理的建 议和意见,以谨慎的态度参与表决,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实际出席董事 缺席董
独立董 应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任职状态 会次数(现场/ 事会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通讯方式) 数
事会会议
赵阳 在职 6 6 0 0 0 2
(二)参与董事专门委员会情况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2025 年 7 月 30 日,本人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2025 年 8 月 25 日,本人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会
议审议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2025 年 10 月 27 日,本人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
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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