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5-089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已结案尚在执行过程中的案件取得进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宝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建设)2024 年 7月诉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城建)经八路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并出
具《民事判决书》((2025)吉民终 81 号),公司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准
立案,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出具了《执行立案通知书》
((2025)吉 02 执 369 号),案件目前处于强制执行过程中。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相关内容。
另吉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市政)分别于 2022 年 5 月和
2023 年 11 月对宝利建设及吉林城建提起两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相关案件 2024 年 11 月终审判决结案后,吉林市政就两起案件对宝利建设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过程中,宝利建设与吉林市政达成了执行和解,双方同意宝利建设就两个案件给付吉林市政现金 900 万元,并由宝利建设对吉林城建经法院审理确定的债权中转让4,350万元及相应利息至吉林市政予以给付。后续宝利建设已完成现金支付、通知吉林城建等约定事项。
截至目前,吉林城建尚未向宝利建设或吉林市政支付任何款项,同时鉴于经八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已终审判决,现宝利建设与吉林市政拟将宝利建设对吉林城建在(2025)吉民终 81 号民事判决书中享有的债权变更申请执行人。近日,宝利建设与吉林市政根据前期达成的约定进一步签署协议,约定宝利建设将(2025)吉民终 81 号民事判决书中宝利建设对吉林城建享有的债权中4,350 万元及相应利息的部分转让给吉林市政,并据此协助吉林市政申请将(2025)吉 02 执 369 号执行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由宝利建设变更为吉林市政。吉林市政变更为申请执行人后,吉林市政将向法院申请执行宝利建设的两个案件作实体结案处理,并应在变更申请执行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实体结案申请。吉
林市政足额实现 4,350 万元及相应利息之和后,如(2025)吉 02 执 369 号案件还
有剩余可执行款,吉林市政将协助宝利建设将(2025)吉 02 执 369 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吉林市政变更回宝利建设。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事项,系宝利建设与吉林市政根据执行和解过程中达成的约定进行债权转让,而形成的已结案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案件执行进展,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已在公司过往定期报告中予以反映,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宝利建设与吉林市政签署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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