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8 18:39:21 股吧网页版
宝利国际: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5-092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
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刘俊先生(董事长)、笪扬先生(副董事长)、郑毅先生、曾庆波先生

独立董事:邓效先生、周鹏先生、陈刚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上 述 人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均为三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俊(主任委员)、笪扬、郑毅;

2、审计委员会:陈刚(主任委员)、邓效、周鹏;

3、提名委员会:邓效(主任委员)、周鹏、刘俊;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鹏(主任委员)、陈刚、笪扬。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续聘郑毅先生为总经理,续聘笪扬先生、钱永康先生为副总经理,续聘曾庆波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续聘罗再强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续聘牛逸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中郑毅先生、笪扬先生、曾庆波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其他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罗再强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牛逸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热线电话:021-52210952

传真号码:021-62200838

电子邮箱:ir@baoligroups.com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申武路 109 号虹桥丽宝广场 T3-601A 单元

三、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独立董事朱鹰先生任职期限已满六年,因此届
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