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范围内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拟在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范围内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拟在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和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二、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交易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均为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 初始投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期末 期末投资金额
资类型 资金额 期初金额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金额 占公司报告期
损益 值变动 末净资产比例
期货 702.63 702.63 826.88 0 60,761.55 68,329.43218.09 0.25%
期权 0 0 -2.48 0 347.30 314.30 33.00 0.04%
合计 702.63 702.63 824.4 0 61,108.85 68,643.73251.09 0.29%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保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机制。2025 年度,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内部管理要求执行,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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