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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续聘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履行了如下必要审议程序:

(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及独立性。

(二)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1、2025 年 12 月 24 日,北京德皓项目组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事项向审计委
员会汇报了 2025 年年报审计计划,包括人员配置、现场审计计划、底稿送审及报告出具等时间安排。此外,项目组就年报审计预审沟通进行了汇报,经预审,项目组认为公司 2025 年 1-10 月财务报表较上年及同期数据整体比较平稳,暂无需要特别讨论的重大、特殊交易,暂无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讨论事项,并就重点关注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

2、2026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项目组以线上会议的方式,深
入沟通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会计师详细汇报了收入确认(包括总/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核算情况,应收款项的真实性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恰当性,预付款的真实性、合理性,存货的存在和计价,货币资金的真实性情况,有息负债期末余额及发生额,长期资产出售情况和审计
结论等。

(三)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北京德皓对相关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北京德皓审计过程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各项工作,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公正。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在年审期间与签字会计师进行了必要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依规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要求开展工作,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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