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20:25:03 股吧网页版
信维通信: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银行套期保值工具在折合 6 亿美元额度内滚动操作,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办理实施。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

根据公司的进口采购额、出口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自有资金在折合 6 亿美元额度内滚动操作(即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 6 亿美元,且此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合作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仅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互换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利率互换掉期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4、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本授
权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和国内外利率浮动的背景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市场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法律制度造成外汇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导致的损失。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在选择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时,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产品;交易操作后,实时关注市场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的,将按公司授权规定及时上报审批,马上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稳健为原则,尽最大努力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额度及审批权限、外汇套期保值的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
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在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