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李天明)
作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天明,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级合伙人;曾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上市公司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2025年度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任期内召 出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开股东会 大会次数
席 席 次数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了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2025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此外,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并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慎考虑和客观判断后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在深入了解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及简历背景等资料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和客观评价,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总结汇报,与财务总监等公司管理层保持必要的交流,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公司多次实地现场考察,2025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为4天。重点了解了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变化、宏观经济影响等生产经营相关的情况,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情况,督促公司及内部管理人员保持对公司治理、监管政策相关法规的持续学习。本人长期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在内部管理事务上时刻保持较高的警惕性,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管理能力,实现高质量的经营发展。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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