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21:52:26 股吧网页版
信维通信: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地址

公司名称: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 1013 号 A.B 栋。

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 96,756.863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83357614

营业期限:2006-04-27 至无固定期限。

(二)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处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移动终端天线、3G 终端天线、模组天线、3D 精密成型天线、高性能天线
连接器、音频模组的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及计量原则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大于等于 100 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金额大于等于 1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大于等于 1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 5000 万元

重要的商誉 单项金额大于 1000 万元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或亏损额绝对值)之一或同时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占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 10%以上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 2000 万元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