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8 18:45:22 股吧网页版
先河环保: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8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2、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智新达能认购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12,079,300股(含本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具体内容详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智新达能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1MADM76KP7Y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街道中山东路961号9号楼一楼101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4年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 姚国瑞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材料
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软件开发;
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热力生产和供
经营范围 应;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
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金
属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建设工程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