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9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ST 先河 公告编号:2025-009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玉国先
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 解除冻结机关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李玉国 是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7 日 上海市杨浦区
18,590,000 29.51% 3.46% 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冻结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李玉国 62,990,929 11.74% 13,692,000 21.74% 2.55%
姚国瑞 - - - - -
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5,667,480 1.06% - - -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465,680 0.65% - - -
合计 72,124,089 13.44% 13,692,000 18.98% 2.55%
备注:上述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因段桂山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李玉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
分别为(2022)沪 0110 民初 2716、2717、2718、2719、2720 号)],李玉国先
生所持公司共计 4,938.60 万股股票先后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24
年 5 月,李玉国先生已依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22)沪 0110 民初 2719 号、
2720 号的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前述 2719 号和 2720 号案件涉案的股票合计
1,710.40 万股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21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2023 年 6 月 16 日、2024
年 4 月 17 日和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期,李玉国持有的 1,859.00 万股股票解除司法冻结,系前述 2716 号、2717
号和 2718 号案件涉及的部分股票冻结期限届满所致。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后续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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