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0:13:13 股吧网页版
ST先河: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徐华希XUHUAXI)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华希 XU HUAXI 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先河环保”)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诚实、勤勉、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公司发展动态,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就重大经营决策及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华希 XU HUAXI,1982 年出生,加拿大国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
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深圳前海质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秋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大有恒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鸿茂恒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大有恒通科技发展(北京)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 年 9 月 2 日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 4次董事会,无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1 次,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列席。

本人认为,2024 年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自2024年9月2日起,本人开始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不定期实地考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和监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勤勉地向我们汇报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上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