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ST先河 公告编号:2025-028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 7 月 10 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
环保”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的 31,320,37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4%)转让给智新达能。每股转让价格为 8.00 元,转让总价款为 250,562,960 元。
2、本次股份转让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转让,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姚国瑞先生通过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利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 5,667,480 股股份,通过智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 69,455,843 股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剩余 7,330,929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姚国瑞先生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 82,454,252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15.37%,仍为实际控制人。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姚国瑞先生、清利新能源及李玉国先生分别于 2024 年 4 月、2024 年 12 月
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关于表决权委托和股
份转让等相关事项变更的协议》等协议文件,姚国瑞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姚国瑞先生、智新达能及李玉国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6 日签署了《证券质押合同》
(以上签署的系列合同合称为“主合同”)。2025 年 3 月 21 日,姚国瑞先生的
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持有的 24,339,630 股通过司法划转过户至姚国瑞先生控
制的智新达能。(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2025
年 3 月 25 日,2025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7 月 10 日,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和姚国瑞先生控制
的企业智新达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玉国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先河环保的
31,320,37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转让给智新达能。股份转
让完成后,姚国瑞先生通过清利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 5,667,480 股股份,通过
智新达能间接持有公司 69,455,843 股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
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剩余 7,330,929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姚国瑞先生
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 82,454,252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
股份的 15.37%,仍为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主体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份数 表决权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份数 表决权比例
(股) (股) (股) (股)
姚国瑞 - - 27,529,848 5.13% - - - -
清利新能源 5,667,480 1.06% 5,667,480 1.06% 5,667,480 1.06% 5,667,480 1.06%
智新达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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