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鉴证报告
CAC 专字[2025]1502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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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关于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CAC 专字[2025]1502 号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境公司”)2024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节能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节能环境公司 2024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节能环境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天津市 2025 年 4 月 24 日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公司简介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境”、“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2001】28 号《关于设立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原机械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现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0】1438 号”文《关于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16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启源机电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2 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7 年 2 月,根据重组后公司战略定位,结合重组后业务变化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
名称由“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节能环保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052 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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