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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8:25 股吧网页版
节能环境: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玲)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玲

2024 年,本人作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节能环境”)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2024 年度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玲,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1998 年 5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管理会计系
教授。2025 年 4 月起至今任国投中鲁(600960.SH)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参
会并表决 3 次,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 6 次。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
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在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利用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提出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 5 次会议,
认真听取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预审汇报,对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议了内审工作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报告,对审计部工作进行指导与安排。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4 次会议,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会议。在 2024
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会议上,审议了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在 2024 年第二次薪酬委员会会议上,审议了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有效调动公司经理层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 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评估报告》《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委托管理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及初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注重点问题,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办公及调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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