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CAC专字[2026]0971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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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说明 1-2
二、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2
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CAC 专字[2026] 0971 号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境”)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报告号为 CAC 审字[2026]056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节能环境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节能环境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节能环境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节能环境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节能环境实施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节能环境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
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用于节能环境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附表:节能环境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天津市 2026年4月1日
附表
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2025年期初占用资 2025年度占用累计发生 2025年度占用资金 2025年度偿还累计 2025年期末占用资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用 的关联关系 金余额 金额(不含利息) 的利息(如有) 发生金额 金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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